政府总理签发新冠疫苗基金会成立决议
附图(图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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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决定,越南新冠疫苗基金会将负责接受、管理、使用国内外各组织及个人提供的赞助捐助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用于采购、进口疫苗、在国内研制疫苗以及向人民提供疫苗。

该基金会由财政部颁行组织、管理及使用机制。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委会负责呼吁各组织和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援助;同时监督基金会的工作展开情况,旨在保障资金的公正、透明、节约、高效使用。

该决定于526日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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