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公报(第四号)
会议全景(图源:越通社)

会议全景(图源:越通社)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主持下,会议听取了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关于《国际协议法》(草案)的呈文;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阮文酉关于《国际协议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将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关于2021年国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呈文;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关于2021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和调整2020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呈文,并对此内容进行在线讨论。

讨论结束后,司法部部长黎青龙已代表政府对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进一步说明。

汪周刘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认为,代表们已以高度责任精神踊跃发表意见。关于法律制定工作的建议,为了把该问题列入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需按照法律法规文件颁布法中的规定进行。国会常委会认真吸取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并责成法律委员会同司法部和有关机关和组织配合继续研究,最大限度吸取国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移交国会常委会提请国会审议通过。

下午,汪周刘继续主持会议,国会听取司法部部长黎成龙关于《〈行政违法处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呈文;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作关于《〈行政违法处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听取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作关于国会常委会《颁发规范性文件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梳理的报告,并对该法案内仍存在异议的部分内容进行在线讨论。

讨论过程中,13名代表发表意见,3名代表进行争论。大多数代表意见对报告的多项内容表示赞同。然而,为了进一步完善该法案,代表们已集中讨论:越南祖国阵线在制定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参政议政作用;采纳意见和梳理法律草案的责任;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参与法案审查责任;执法详细规定文件制定工作;法律制定工作中征求人民意见工作;国会代表提请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法律法规文件格式;法律法规文件效力等等。

讨论结束后,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对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进一步说明。

汪周刘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认为,国会代表基本上对国会常委会的说明和意见采纳报告以及法案中各项内容表示赞同,如确保党对制定和颁布法律法规文件中的领导;越南祖国阵线对法律法规文件制定工作中的参政议政作用等。

国会常委会将继续指导审查机关同法案提请单位和有关机关保持密切配合,抓紧时间认真和继续修理和完善法律草案,其后提请国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523日星期六,国会继续召开视频会议。上午,国会听取公安部部长苏林关于《居住法案》(修正案)的呈文,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关于《居住法案》(修正案)的审查报告;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关于在岘港市试点组织城市政府模式和其他特殊政策机制的决议草案,国会法律委员会黄青松关于该决议草案的审查报告。国会代表将对该决议草案进行讨论。阮志勇部长将进一步说明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

下午,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关于《建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说明、意见采纳和梳理报告。国会将对法案进行讨论。法案提交单位和审查机关配合作报告,对国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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