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应对海上新兴挑战的第三次研讨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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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校在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图:越通社)

该研讨会是展开实施《河内行动计划》(2020-2025年阶段第二期)和按照越南的倡议于2016年通过的关于加强海上执法力量合作的东盟地区论坛宣言框架内的系列活动之一。来自东盟地区论坛27个成员国、地区和国际组织等的约200名代表与会。

本次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聚焦讨论在运用和履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文件的基础上解决地区海上管理中各挑战的合作方向。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校在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强调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作用,该《公约》如一部海洋“宪法”,是解决包括《公约》通过后的新兴挑战在内的地区内各海上挑战的法律框架。

范光校强调,须本着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上一切争端,基于《公约》展开善意合作将有助于增强各方之间的互信,促进地区和平、安全与繁荣。

在此精神上,范光校建议与会代表集中讨论近期海上合作的良好经验并提出未来阶段的海上合作建议。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对越方的建议表示赞同,并强调了《公约》的作用和价值。加拿大大使黛博拉•保罗(Deborah Paul)谈到了东海近期局势,强调支持各国在管理和以符合于国际法的和平措施来解决争端中所做出的努力。

该研讨会于61日至2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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