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国会通过关于免去政府总理职务的决定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与党和国家领导投票免去阮春福的政府总理职务(图源: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与党和国家领导投票免去阮春福的政府总理职务(图源:越通社)

会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向国会汇报有关免去政府总理职务的分团讨论结果。国家主席向国会汇报国会代表对免去政府总理职务的意见解答和征集情况。而后,国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免去政府总理的职务。

检票组公布检票结果后,国会秘书长阮幸福公布关于免去政府总理职务的决议(草案)。其后,国会通过表决方式决定免去阮春福2016-2021年任期的政府总理职务。该决议自国会选举产生新一任政府总理之日起生效。

国会以92.92%的赞成率(446张赞成票)通过了免去阮春福的政府总理职务的决议。

此前,4月1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已提请国会免去阮春福的政府总理职务。

国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阮春福总理被推荐为国家主席候选人。这是国会首次推荐现任政府总理为国家主席候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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